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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医开展宪法日活动 干部师生晨读《宪法》
作者:   来源:   发稿时间:2020-12-06   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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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五十四条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,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”

12月4日,正逢第七个国家宪法日,学校党委副书记罗辉,党委常委、副校长刘新光,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在湛江、东莞两校区分会场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“2020年教育系统宪法晨读”活动,这也是我校第三年坚持在国家宪法日晨读《宪法》活动。干部师生精神饱满,一字一句地朗读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章节、条款,声音铿锵有力,响彻整个会场。

视频会上,大家还聆听了歌曲《宪法伴我们成长》。会议宣布第五届全国学生“学宪法,讲宪法”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,观看了优秀学生的现场展演。

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,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。希望通过此次宪法晨读活动,让干部师生进一步理解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的理念,切实履行自身的义务,为国家未来的宏图伟业献计献策。”学校党委副书记罗辉表示。

外国语学院2019级张嘉丽同学认为:“此次‘宪法晨读’活动不仅加深了学生对宪法的认识,还让大家更加深刻的懂得公民应该维护好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。”张嘉丽表示,自己也会遵纪守法,以身作则。

今年全国“宪法宣传周”的主题为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”。此次“宪法晨读”是广东医科大学深入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学习宣传教育的一部分,与此同时,学校还进行了宪法知识竞赛、宪法知识解答等活动,让学生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,增强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。

通过本次活动,干部师生们纷纷表示,对宪法有了更深的了解,在今后的生活中,会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心,积极践行宪法精神,努力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,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,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贡献全部力量。(文/李炜凌 马佳欣 王丽君 图/周圆 江静妮 黎啟珑 编/王丽君 审/冯锦山)


【标签:广东 开展 宪法 活动 干部 师生 连续 五年 晨读】 【点击:】         【编发:宣传部王丽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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