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综合 > 正文
【学习吧】消防安全,与每一位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!
作者:   来源:   发稿时间:2023-11-23   浏览:
【字号:



        
在各种灾害中,火灾是经常性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里明确规定了作为中国公民应尽的“消防”义务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5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!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28条 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41条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,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,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。

(来源/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编辑/党委宣传部)


【标签:】 【点击:】         【编发:宣传部周圆】
上一条:校领导带队开展东莞校区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
下一条:西连镇邀请学校教授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讲座
>>相关新闻
. 【学习吧】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 2026-03-31
. 扎根“百千万工程”和乡村振兴一线 “专题党课”谈政绩观 2026-03-31
. 【学习教育】公共卫生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议 2026-03-31
. 【学习吧】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 2026-03-30
. 【学习吧】以正确政绩观审视“三把火” 2026-03-27

最新发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