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广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联合发布《关于表彰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对全省30个先进集体和7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。经学校宣传部组织推荐,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金卓教授荣获“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
金卓同志主持多项省级重点教改项目,参与省级一流课程建设,教学成果曾获省级教育教学大赛二等奖。先后主持国家级、省部级等科研项目10余项,参与各类项目20余项;在《马克思主义研究》《理论探讨》等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,多篇被重要文摘及网站全文转载;出版专著与教材多部,获省部级等科研奖励10余项。近两年在她的指导下,学院青年教师在教学展示比赛中屡获佳绩,包括粤西地区一等奖、省级三等奖多项。作为省青年讲师团及市级宣讲团成员,她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,其宣讲报告曾获评广东省基层理论宣讲优秀报告。连续多年指导学生开展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,相关实践成果曾参与全国大学生微电影展示。(文/周圆 初审/王丽君 复核/周圆 审发/裴金涛)